依据教育部《一般高等学校学生处理规则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号)第三十条及《华中科技大学研讨生学籍处理实施细则》(校研〔2022〕3 号)第十条、第三十六条、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有关法律法规,我院对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讨生发送了《超最长学习年限拟退学处理奉告书》,部分研讨生在规则时间内未回复也未自动处理退学手续,现拟对该部分研讨生进行退学处理。特此公示,公示期为:2024年10月18日-2024年10月31日。
公示完毕后,视为《超最长学习年限拟退学处理奉告书》已送达,逾期未提出申述视为无异议。
电话: 134-5561-6515
地址: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